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制度是我國目前并行的兩大會計規范體系。許多會計人員對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制度的區別及其適用范圍并不十分清楚,所以在實際工作中往往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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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兩者定義不同。企業會計準則是指公認的企業會計核算原則和規范,是對企業會計對象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在國際上通稱“公認會計原則”。它是人們在會計工作的長期實踐中總結、概括出來的,以保證會計信息的公允性、合法性。在西方,企業會計準則不是由政府制定,而是由民間的會計組織制定,并為大多數人所認可,因此被稱為“公認會計原則”。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是由財政部制定并發布實施的。企業會計制度是指進行會計核算工作必須遵循的規范和標準,是對會計科目、會計報表作出的具體規定。我國的企業會計制度也是由財政部制定并發布實施的。在西方,通常只有企業會計準則,不存在企業會計制度。
二、兩者側重點不同。企業會計準則是以特定的經濟業務(交易與事項)或特定的報表項目為對象,側重于確認與計量,強調會計信息質量的基本要求、會計政策的選擇和會計估計的作出等。企業會計制度則更注重會計科目的設置與運用、會計報表的格式及其編制方法。兩者比較,準則更抽象一些,它為會計人員的會計核算提供了較大的選擇空間,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企業會計處理的基本要求。制度則更具體一些,易于掌握和操作,為廣大會計人員所接受。
三、兩者框架體系及其適用范圍不同。我國現行的企業會計準則是由一個基本準則(1993年7月1日實施)和16項具體準則(自1997年陸續頒布實施)構成的。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發布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包括1項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準則。新會計準則體系從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首先在上市公司推行,并鼓勵其他企業提前執行,力爭在不久的時間內涵蓋我國大中型企業。
我國現行的企業會計制度按照企業性質和規模,分為《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三個方面,其實施時間及適用范圍的規定。
四、兩者對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要求不同。企業會計準則只是提供了一個會計處理的原則性規定,對會計職業判斷能力提出了較高要求。企業會計制度對會計核算工作規定得更具體、更詳盡,因而缺乏彈性,也并不要求會計人員具有較高的職業判斷能力。也正因為如此,我國會計實務工作者目前還需要可操作性更強的“會計制度”這種形式,以便通過“會計制度”明確本單位應當使用哪些會計科目,發生會計業務時應當記入這些科目的借方還是貸方,期末應當如何編制會計報表等。從某種意義上說,會計制度更類似于會計準則的具體操作與指南。
值得說明的是,新企業會計準則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企業會計規范又上了一個新的臺階。盡管目前兩大會計規范對我國企業會計核算工作都具有指導、約束作用,但隨著與國際準則趨同、涵蓋企業各項經濟業務、可獨立實施的新企業會計準則的逐步推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作用和地位將逐步被強化,而企業會計制度的作用和地位將逐步被弱化,甚至最終被取消。所以,廣大會計工作者應當不斷加強對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學習,以盡快適應新形勢下對會計核算能力的要求。